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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召开合适成年人聘任培训会
为保证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3月21日,津南团区委召开合适成年人聘任培训会。
会上,团区委副书记李明月宣读《关于聘任津南区2019—2021年度“合适成年人”的决定》,同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津南区合适成年人在保护未成年人诉讼和落实权利、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方面所起的作用。
会议要求,新聘任的合适成年人要牢记崇高使命,以专业合适成年人的身份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随后,区检察院未检科员额检察官张海亮对合适成年人进行了培训,从合适成年人制度的法律法规、理论基础,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合适成年人到场的积极意义等方面作了讲解。
本次合适成年人聘任培训会完善并扩充了津南区合适成年人队伍,明晰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责任与义务。下一步,团区委将会同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研究完善管理办法和表彰机制,进一步夯实我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基础。
1、合适成年人制度的法律规定
2、合适成年人制度的理论基础
3、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
4、合适成年人到场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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